一、常用術語
拉力:試驗過程出現的大拉伸力值
拉力時延伸率:試驗試件出現大拉力時的延伸率
標距:起始試驗長度,如夾具間的距離或引伸計的測量點
原理:試件以恒定的速度拉伸至斷裂。連續記錄試驗中拉力和對應的長度變化。
二、試驗設備
有連續記錄力和對應距離的裝置,能按下面規定的速度均勻的移動夾具。拉伸試驗機有足夠的量程(至少2 000 N)和夾具移動速度(100士10) mm/min,夾具寬度不小于50mm.
拉伸試驗機的夾具能隨著試件拉力的增加而保持或增加夾具的夾持力,對于厚度不超過3 mm的產品能夾住試件使其在夾具中的滑移不超過1mm,更厚的產品不超過2 mm。這種夾持方法不應在夾具內外產生過早的破壞。
為防止從夾具中的滑移超過極限值,允許用冷卻的夾具,同時實際的試件伸長用引伸計測量。
三、試樣制備
整個拉伸試驗應制備兩組試件,一組縱向5個試件,一組橫向5個試件。
試件在試樣上距邊緣100 mm以上任意裁取,用模板,或用裁刀,矩形試件寬為(50士0.5 ) mm,長為(200mm+2 X夾持長度),長度方向為試驗方向。
試件在試驗前在(23士2)℃和相對濕度(30-70)%的條件下至少放置20H.
四、瀝青防水卷材拉伸試驗步驟
將試件緊緊的夾在拉伸試驗機的夾具中,注意試件長度方向的中線與試驗機夾具中心在一條線上.夾具間距離為(200士2 ) mm,為防止試件從夾具中滑移應作標記。當用引伸計時,試驗前應設置標距間距離為(180士2)mm。為防止試件產生任何松弛,推薦加載不超過5N的力。
試驗在(23士2)℃進行,夾具移動的恒定速度為(100士10)mm/min
連續記錄拉力和對應的夾具(或引伸計)間距離。